
《江蘇省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辦法》于2025年3月5日經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黨組會會議審議同意,將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制訂背景
2025年5月,我廳出臺《江蘇省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技術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技術服務管理辦法》),建立“責任工程師+項目團隊”的管理模式,推動消防審驗技術服務管理從傳統的管機構、管從業條件向管人員、管服務行為的轉變,探索構建權責清晰、運行高效、風險可控的管理體系。《技術服務管理辦法》印發后,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住房城鄉建設部對我省改革創新做法給予充分肯定。期間,江蘇省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系統中增設消防審驗技術服務管理平臺模塊,實現機構人員動態管理、技術服務全程留痕、主管部門在線監管等功能。
為進一步規范全省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從業人員從業行為,探索建立以信用管理為核心的監管機制,全面提升監管效能,我廳制定了《江蘇省建設工程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從業人員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信用管理辦法》)。《信用管理辦法》聚焦從業人員信用管理這一關鍵環節,旨在構建覆蓋“信息歸集、失信認定、分級懲戒、信用修復”的全流程信用監管閉環,是對我省消防審驗技術服務監管制度體系的完善和補充,也是健全行業監管體系的重要舉措。
二、主要內容
《信用管理辦法》共六章三十二條,聚焦消防審驗技術服務從業人員的信用管理全流程,構建“信息采集-信用認定-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的閉環監管體系。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明確管理對象和適用范圍。主要包括編制《信用管理辦法》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管理對象的定義、管理原則以及行業自律的要求等內容。
二是明確信用信息管理范圍。界定從業人員信用信息包括基礎信息、增信信息、失信信息與其他信息等內容,明確針對與消防審驗技術服務活動相關的公共信用信息開展信用管理,實現“底數清、信息準”,并明確從業人員涉及行政處罰的失信信息公示期期限。
三是規范失信行為認定路徑。細化失信分類和認定依據,確保“標準統一、程序合法”。將從業人員失信行為區分為一般失信行為和嚴重失信行為,明確兩類失信行為的認定標準,完善失信認定流程,有效保障失信認定過程的合法性與公正性。
四是細化失信懲戒措施。遵循“過懲相當”原則,區分一般失信與嚴重失信,依據國家及江蘇省失信懲戒措施清單及相關法律法規設定差異化懲戒措施,建立對失信從業人員在一定時限內的限制管控機制,對從業人員失信懲戒實現“分類施策、梯度懲戒”,同時強調對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從業人員實施聯合懲戒。
五是完善信用修復機制。規定失信從業人員信用修復機制,充分體現“懲教結合、激勵重塑”,細化相關材料要求,以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要求等內容。同時要求主管部門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異議申訴制度,強調對相關失信從業人員的權益保護。
來源:信用中國